【刑事】販賣毒品一審八年、二審改輕判四年六案例 Post category:003.刑事案件 / 004.毒品案件 本案當事人一審被判八年重刑,嗣後二審委任本所律師,本所律師與當事人深入討論其犯罪的動機、前科、過去的素行後,努力跟高等法院表達當事人量刑上應該有再斟酌輕判的空間,最終高等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四年六個月。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施用、持有二級毒品不起訴案例(士林地檢署) 2022-08-10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緩起訴案例(士林地檢署) 2023-02-06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