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解字第 3853 號 Post category:懲治走私條例 解釋字號:院解字第 3853 號 解釋日期:民國 37 年 02 月 18 日 解 釋 文: 本院院解字第三五四一號解釋係指無運輸或販賣之意圖單純持有煙毒者而言並非謂凡零星夾帶或短途持送煙毒者不問其犯意如何概論以持有煙毒之罪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院解字第 3541 號(禁煙禁毒治罪條例所稱之運輸) 2018-07-25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