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所調查之證據、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非當然拘束民事訴訟判決 Post category:第01目、通則 刑事訴訟所調查之證據,及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非當然有拘束民事訴訟判決之效力(最高法院38年穗上字第87號判例參照)。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具備形式證據力,仍需調查實質證據力 2018-10-25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