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上訴第三審應注意的事項

前言

常常會有民眾來詢問刑事案件上訴第三審要注意哪些事情。然而上訴三審的專業度真的非常的高,我們只能整理一些民眾常常忽略的地方,提醒民眾要注意。

刑事上訴三審,要在20天內提出

按上訴期間為二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刑事訴訟法第349條參照)。

刑事上訴三審,要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

按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77條參照)。

上訴書狀,應敘述上訴的理由,如果理由後補,要在20天內補提

按上訴書狀應敘述上訴之理由;其未敘述者,得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原審法院;未補提者,毋庸命其補提(刑事訴訟法第382條參照)。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2-2321-26810919-635-333

加入Line諮詢:http://nav.cx/CyRYqF3

本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6號8樓之1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