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修正律師法,本所桃園分所暫不對外開放 Post category:00.站務事項 / 01、網站公告 為因應新修正律師法,本所桃園分所暫不對外開放,桃園地區有需要與律師當面諮詢的民眾,可與本所聯絡(→點擊『聯絡我們』),並來台北所諮詢。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吸食二級毒品大麻的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成功爭取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上班族) 2020-02-03 吸食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獲得不起訴處分 2020-01-17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