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損害賠償調解成立案例 Post category:001.民事案件 / 04、本所律師承辦案件 本案當事人於一審時全部敗訴,嗣上訴二審,二審審理期間當事人與本所黃建霖律師諮詢,經本所黃建霖律師評估二審難以改判,建議當事人與對造調解,嗣經當事人委任本所黃建霖律師擔任二審訴訟代理人,成功讓對造願意減少請求賠償之金額(遠低於一審判決應賠償之金額)。 【民事】損害賠償調解成立案例 Last Updated on 2020-11-27 by 建律法律事務所 分享此文:Facebook更多Twitter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涉嫌販賣毒品,經本所律師辯護,獲得不起訴處分案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2019-12-19 【刑事】販賣毒品未遂罪,獲緩刑案例 2020-08-07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