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毒品刑責

運輸毒品刑責的文章前言

本篇文章會先說明常見的各級毒品種類、介紹運輸各級毒品的處罰規定、運輸毒品的『運輸』要件、運輸態樣、運輸毒品怎麼減刑以及運輸毒品可否爭取緩刑等其他比較常見的問題。

如果你有運輸毒品刑責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直接來電02-2321-26810919-635-333,跟我們詢問、討論。

各級毒品種類

要了解運輸毒品的刑責,應該要先知道各種毒品的等級,才能夠知道相對應的刑責。

  • 第一級毒品:古柯鹼、海洛因、鴉片(阿片)、嗎啡
  •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可待因、甲基安非他命、伽瑪羥基丁酸(GHB ,俗稱 「神仙水」)、大麻種子
  •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 其他各級毒品種類,可以去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然後參考第二條的規定以及附表ㄧ至四。

運輸毒品刑責的規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運輸毒品的『運輸』要件

  • 一般而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的運輸,是指本於搬運輸送之意思,將毒品由某地移轉存置至他地而言。運輸毒品,不以國外輸入國內或國內輸出國外者為限,在國內運送者,仍有可能構成。而運輸的方法,也沒限制一定要以海運、空運或者陸運(最高法院82年度第3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司法院院解字第3541號及第3853號解釋意旨、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2426號等刑事判決參照)。
  • 是否屬於『運輸』毒品,比較常見的爭議是在於行為人是否單純出於運輸的故意、以及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故意運輸毒品、共同正犯的其中某一被告是否有犯意聯絡等等。
  • 本所律師承辦的『【刑事】運輸毒品無罪案例(台北)』案例,供大家參考。

運輸毒品的態樣?郵寄毒品(如大麻、安非他命)包裹

比較常見的除了透過海運等方式運輸毒品外,目前也很常見透過暗網在國外購買大麻、或者請國外友人將大麻、安非他命等毒品,郵寄毒品包裹到臺灣,應注意,此種行為態樣也是屬於運輸毒品。

運輸毒品可否減刑?規定在哪?

除了未遂犯、刑法第59條的減刑之外,另外可以參考下方的條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被告因供自己施用而犯第四條之運輸毒品罪,且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

運輸毒品,有機會緩刑嗎?

小結

運輸毒品刑責的相關規定、介紹說明如上,如果還有不了解的地方,歡迎點擊免費法律諮詢,跟我們聯絡。也可以直接來電02-2321-26810919-635-333跟我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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