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佔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竊佔罪的法律規定

刑法第320條第1、2、3項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竊佔罪客觀構成要件

(1)竊佔行為

竊佔行為,指的是未經同意、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的持有。

(2)竊佔他人的不動產

竊佔的客體,必須是他人的不動產。而不動產,指的是土地及其定著物(民法第66條第1項參照)。

3、竊佔罪主觀構成要件

(1)竊佔故意

行為人對於未經同意而破壞他人對於不動產的持有,進而建立自己對於不動產的持有具有認識以及意欲,就具備了竊佔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


免費法律諮詢

參觀本所承辦案件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