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通常處罰都較重,如果遇到下面情況,建議應儘快向律師諮詢:

  • 施用毒品罪:施用第1、2級毒品(例如安非他命、大麻等)的當事人,想要爭取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不想觀察勒戒、或者爭取易科罰金。
  • 運輸毒品罪:譬如國外網站訂購大麻,寄送至台灣的情況、或者是國內運輸等情況。
  • 販賣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等情況。
  • 製造毒品罪:例如製造大麻毒品、製造安非他命毒品等情況。
  • 轉讓毒品罪:轉讓第一、第二、第三級毒品的情況。
  • 栽種大麻罪: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等情況。
  • 案件救濟:例如毒品案件上訴二審、三審、再審或非常上訴。

毒品案件如果想要與本所律師做免費法律諮詢,建議:

  • 請先仔細回憶、紀錄偵查機關(如警察)搜索、逮捕的過程、警局、分局、地檢署、羈押庭等筆錄製作內容(問什麼、回答什麼),以便與本所律師開會討論時,能使本所律師詳細了解所有有利、不利之處。
  • 與本所律師討論案情時,本所律師會依經驗分析檢察官起訴法條、法院判決的可能結果。然而毒品案件刑度本來就較重,許多減刑的規定都需要於偵查中(從員警查獲開始)就應注意,因此我們建議不論是否委任本所律師,只要是涉犯毒品案件,都應於偵查中就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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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預約面對面免費法律諮詢:請直接撥02 2321 2681,與本所助理預約時間。
  • 緊急狀況:例如臨檢、可能違法搜索、違法逮捕、將開羈押庭等情況,可直接撥0919 635 333,找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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