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當事人涉嫌三次運輸毒品,獲緩刑案例(桃園) Post category:003.刑事案件 / 004.毒品案件 / 006、販賣毒品緩刑 / 04、本所律師承辦案件 本案當事人涉嫌三次運輸毒品大麻,後遭查獲。嗣經委任本所黃建霖律師,經黃建霖律師與當事人懇談後確認答辯方向,偵、審期間當事人努力讓法院了解其後悔之意,黃建霖律師亦不斷以書狀說服法院,後終順利取得緩刑。 桃園地方法院,三次運輸毒品大麻後順利取得緩刑案例。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更多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吸食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成功爭取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自營商) 2019-12-19 【刑事】毒品一審重判,上訴成功撤銷改判較輕刑度 2020-12-16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