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承租人於租賃關係存續中,拆毀房東的房屋,會構成刑法上的毀損罪嗎? Post category:第2編、刑法分則 / 第35章、毀棄損壞罪 甲將其所有房屋出租於乙。在租賃關係存續中。甲將該房拆毀。僅負違反契約之責任。不成立毀壞罪。但如施用強暴脅迫。以妨害乙之使用權利,應依刑法第三百零四條第一項處斷(院字第2355號參照)。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證人根據自己之意見所作之判斷,不構成偽證罪 2018-01-26 侵占罪參考實務 2019-04-02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