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打妨害兵役案律師:役齡男子核准出境,屆期不歸之處罰

問題意識

某甲自幼出境到國外念書,長大後(37歲前)突然收到戶政事務所來函催促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但因為種種因素考量(譬如於國外已有穩定工作、已成家立業等),無法返台而屆期未歸,此時是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該如何妥善處理?

某乙長年滯留國外,因兵役屆期未歸的案件而遭國內通緝,(37歲後)想要返台探親並面對司法處置,此時入境會發生什麼事?相關的法律責任為何?會不會入監執行?入境後會不會被限制出境而無法離台?會因此滯留於台灣多久呢?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處罰規定

依照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第7款規定:「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可知,上開情形同時該當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及第7款。

有些判決認為,役齡男子在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罪的時候,其徵兵檢查無故不到,實為其於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至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行為之當然結果、而且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是民國91年6月26日修正公布時所增列,而將因出境未歸至未接受徵兵處理之情形予以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第3條第7款之規定,而不再論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之罪。

遇到妨害兵役的案件,該怎麼處理?

從上面的案例、不同的訴訟結果可知,妨害兵役案件須區分不同情形而有不同處理方式,難以一概而論。而現在,涉嫌妨害兵役的當事人本身也必須了解目前國內判決、實務對於妨害兵役案件的態度、風險。又當事人的在台家屬也需要協助當事人處理部分事項。當事人應該要有全面性的了解。也因兵役案件處理上的複雜性,所以通常我們會建議兩種討論方式:

其一,在台家屬與本所聯繫(02-2321-26810919-635-333)討論來所的諮詢時間,家屬來所的同時,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開啟視訊,與在國外的當事人共同諮詢討論。

其二,在國外的當事人與本所聯繫(可透過Line搜索0919-635-333加入好友後聯繫),與我們預約時間線上諮詢。

又,我們提供的諮詢服務不會收費,諮詢的時候,我們依照個案情形可能會提問當事人現年齡幾歲?目前在國外是就學還是工作?工作年薪大約多少?是否已經結婚生子?何時收到兵單或是預計何時收到兵單?是否承認犯罪?是否已經遭通緝?有無返台規劃?返台預計停留多久?最久可以停留多久?當事人針對這些提問可預先準備。

妨害兵役的案件,是否適合找本所律師協助?

本所承辦多起妨害兵役的案件,我們非常了解當事人的困擾,譬如如何順利取得簡易判決?如何爭取緩起訴?如何避免因妨害兵役案件遭通緝?返台入境時會不會遭上銬?如何排除或緩解壓力?如果返台,如何用最短的時間處理完訴訟案件?如何最快離境?等等。因此,若你或你的子女有妨害兵役的法律問題,可以嘗試找本所律師協助。

如果你想要了解本所過去處理妨害兵役案件的經驗,可以點擊本網站的『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分類,我們會放一些個案供大家參考。

聯絡本所律師,諮詢妨害兵役案件

  1. 電話預約來所:請撥打02-2321-26810919-635-333,告知因有妨害兵役案件的法律問題,想要預約時間來所諮詢即可(依本所過往諮詢的經驗,妨害兵役的法律問題比較難用文字或電話說明清楚,因此我們建議在台家屬先以當面諮詢的方式進行)。
  2. 本所地址:台北市大同區華陰街91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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