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背信、偽造文書不起訴案例(台北) Post category:003.刑事案件 / 04、本所律師承辦案件 本案告訴人告訴被告二人涉嫌刑事背信罪、偽造特種文書罪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後被告二人共同委任本所黃建霖律師。因本案較為曲折、複雜,黃建霖律師邀請被告二人多次研究案情,嗣後所提之抗辯為地檢署檢察官採納,順利成功爭取被告二人不起訴處分。 【刑事】背信、偽造文書不起訴案例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施用、持有二級毒品不起訴案例(士林地檢署) 2022-08-10 販賣毒品無罪判決(一審、二審) 2022-03-04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