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偽造文書、誹謗、妨害秘密、恐嚇、無故侵入電腦罪不起訴案例(新北) 2020-08-112020-12-02 建律法律事務所 003.刑事案件, 04、本所律師承辦案件, 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第2編、刑法分則 本案被告遭提告偽造私文書、加重誹謗、妨害秘密、恐嚇及無故侵入電腦等多罪,嗣經被告與本所黃建霖律師討論後,認應不成罪,遂做無罪答辯。嗣後經被告與黃律師努力研究案情、答辯說服檢察官,最終順利取得不起訴處分。 【刑事】偽造文書、誹謗、妨害秘密、恐嚇、無故侵入電腦罪不起訴案例(新北)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