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偽造文書、誹謗、妨害秘密、恐嚇、無故侵入電腦罪不起訴案例(新北) Post category:003.刑事案件 / 04、本所律師承辦案件 / 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 / 第2編、刑法分則 本案被告遭提告偽造私文書、加重誹謗、妨害秘密、恐嚇及無故侵入電腦等多罪,嗣經被告與本所黃建霖律師討論後,認應不成罪,遂做無罪答辯。嗣後經被告與黃律師努力研究案情、答辯說服檢察官,最終順利取得不起訴處分。 【刑事】偽造文書、誹謗、妨害秘密、恐嚇、無故侵入電腦罪不起訴案例(新北)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更多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販賣二級毒品,緩刑案例(甲基安非他命、未遂、共同販賣) 2020-01-17 被起訴運輸毒品,法院認定運輸不成立,僅論以持有毒品案 2022-07-17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