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減刑的相關實務見解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 Continue Reading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減刑的相關實務見解
施用毒品者所指毒品來源之正犯或共犯經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無罪確定,是否就不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主張減輕或免除其刑? 問題意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犯第四條至第... Continue Reading施用毒品者所指毒品來源之正犯或共犯經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無罪確定,是否就不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主張減輕或免除其刑?
受保護的內容: 栽種大麻若到達製造二級毒品的程度,供出大麻種子的來源,能否據此主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減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之「供出毒品來源」之解釋,在毒... Continue Reading受保護的內容: 栽種大麻若到達製造二級毒品的程度,供出大麻種子的來源,能否據此主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減刑?
供出(製造)毒品的來源,解釋上包括「供出製造毒品原料(含前階段半成品、毒品先驅成分之原料)」及「提供資金、技術、場地、設備者之相關資料」(最高法院103年度第6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 最高法院一○三年度第六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103/04... Continue Reading供出(製造)毒品的來源,解釋上包括「供出製造毒品原料(含前階段半成品、毒品先驅成分之原料)」及「提供資金、技術、場地、設備者之相關資料」(最高法院103年度第6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
法院未調查被告所稱的毒品來源,不屬於證據調查職責未盡 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關於供出來源得減輕其刑之規定... Continue Reading法院未調查被告所稱的毒品來源,不屬於證據調查職責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