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緩刑宣告之裁定,與科刑判決有同等效力,於裁定確定後,認為違法,得提起非常上訴。 Post category:第09章、緩刑 按撤銷緩刑宣告之裁定,與科刑判決有同等效力,於裁定確定後,認為違法,得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44年台非字第41號判例參照)。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更多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You Might Also Like 對緩刑所附條件不服時,得就該部分單獨上訴 2019-03-22 法院是否為宣告緩刑之裁量,若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時,自有濫用裁量權之違法 2018-11-05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