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所得之沒收或追徵,應就各人所分得者為之。而所謂各人「所分得」,係指各人「對犯罪所得有事實上之處分權限」而言;共同正犯各成員有無犯罪所得、所得數額之認定,並不適用「嚴格證明法則」

按「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為普世基本法律原則,犯罪所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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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訊問者於訊問之際,能恪遵法律規定,嚴守程序正義,客觀上無任何逼迫或其他不正方法,縱使被告基於某種因素而坦承犯行,要不能因此即認被告自白欠缺任意性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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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證認事、取捨證據及證據證明力之判斷,乃事實審法院之職權,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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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證人之陳述有部分前後不符,或相互間有所歧異時,究竟何者為可採,法院仍得本其自由心證予以斟酌,非謂一有不符或矛盾,即應認其全部均為不可採信

告訴人、證人之陳述有部分前後不符,或相互間有所歧異時,究竟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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